曾經聽過這麼一句話。


「人的交往,全如幻影。給你越多愛的人 ,會是傷你越深的人。而給你越多記憶的人 ,會是讓你最感無情的人。」



感情的聚散,來有時、去有時。緣盡了的時候,你不得不放手。


有的人,走的時候,並不是心甘情願的,那有時候 ,是老天爺的無情。


「緣份」 ,我們見証了它確實存在。


「長相廝守、天長地久。」要求多久呢?


所以,我說,人的交往,像海市蜃樓 ,像幻影一般。


而給你越多愛的人、越多記憶的人,總在離開你之後,讓你有最多的思念,和最多的不捨。


正如「元稹」的那首詩:「曾經滄海難為水 , 除卻巫山不是雲。」


當這個人離開了你的生命 ,不管,是不是他故意的。


你都無法輕易地走出那樣的傷痛。而當你一再地反覆的憶起他,他卻不能給你任何消息。


 



 


無情,這樣的他,是不是很無情?


活在當下,是我們唯一能做的。


珍惜 ,眼前相聚的每一刻。


用最美好的、最全心全意的對待。


不要把時間,浪費在衝突,冷戰,互相折磨之中。


我們不會知道,我們的「緣份」預約了多少。


我們不知道 ,我們跟上帝的契約打了多久。


「緣份」只會一滴滴消磨掉 ,不見得能夠一分分增長。


愛你身邊的人,包容他、原諒她、愛她、疼他。


因為,做這些,其實就是愛你自己。讓你,不要有遺憾和悔恨。


 



 


「如何讓你遇見我,在我最美麗的時刻。為這,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,求衪讓我們結一段塵緣。」詩人‧席慕蓉


生命有保存期限,那麼幸福也該有保存期限。


如果,所有事情都有所謂期限,就像百貨公司大拍買也會有期限,逾時不候。


我們常去超級市場買東西,常常買了一堆東西,放在冰箱就忘了吃,直到它過了保存期限,發出難聞味道,我們才會發現錯過了食物的保存期限。


也許,你曾經買了一件很喜歡的衣服卻捨不得穿,隆重的供奉在衣櫃裡;許久之後,當你再看見它的時候,卻發現它的樣式已經過時了。


所以,你就這樣錯過了生命中很多東西。


沒有在最流行的時候穿上自己喜歡的衣服,沒有在食物最可口的時候品嚐它的滋味,就像沒有在最適當的時候去做的事情,想起來,都是一種遺憾。


幸福也有保存期限,想做的事,該趁早去做,想愛的人,要趕快去愛,想說的話,就別往肚子裡吞。


如果,你只是錯過一件過時的衣服,一塊過期的蛋糕,也許,你還不會有遺憾的感覺,最怕的是你連錯過了什麼都不曉得。


食物有保存期限,愛情也有保存期限,幸福,當然也有保存期限。


人生別只是錯過,錯過了保存期限,只會剩下眼淚和遺憾。



愛情,過程中的幸福,可能比結果對不對還重要。


 


 


PS..錯過難尋回 殘念...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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