冰凍三尺,非一日之寒。分手,或許是因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,但往往都是累積了很多原因而爆發的。有人說,愛情是因不了解而在一起,因了解而分開。或許真的有那麼一點,但我想,最痛心的莫過於,在分開後才真的看清你曾經深愛的人,原來根本不值得愛。


  今天,我想來說說Z的故事。


  Z在認識男友時,已有婚約在身。但她漸漸的發現,論及婚嫁的男人似乎缺少了那麼一些些可以激起她心湖漣漪的東西,於是她動搖了。她並不打算出軌的,只是,未婚夫和這男孩截然不同。一個無趣嚴肅,一個活潑風趣。


  她不自覺地比較起這兩個人。未婚夫或許可以給她穩定的生活,但可能日子乏善可陳;另一個呢……有那麼一點陽光男孩的味道,卻是個愛哭的傢伙。女人是挺奇怪的,看到一個大男孩在自己面前哭,總會心軟,甚至,心動。


  你瞧,不過是拒絕了他的追求,他竟然哭得像個孩子。啊……這男孩深愛著我,不能沒有我呢!可不是嗎?就這樣,Z的心不夠堅定,拒絕得不夠徹底,陽光男孩不放棄地繼續糾纏,於是,Z解除了婚約,和陽光男孩在一起。


  如果,愛情都能像一開始那樣美滿,就不會有後續如此多的傷心淚了。Z和男孩在一起後,才發現對方的家庭成員和他格格不入,這些都不打緊,最重要的是男孩愛著她就夠了。然而,這樣一個知道Z有婚約在身,卻仍憑藉著一時衝動而執意追求的男孩來說,性格上確實是不夠沉穩的。


  Z一直都知道男孩有個順路的女同事,這位女同事其貌不揚卻體貼,總是接送男孩上下班,溫馨接送情上演一段時日後,Z才由男孩的其他同事口中得知,女同事將她男友接上床了。


  那一晚,我陪著Z坐在咖啡館裡,我不知該說什麼安慰的話,只能看著她的淚水一顆顆地向下墜,墜入無底深淵。她不明白,男孩不是愛著她的嗎?為什麼會變得這麼快?為什麼可以愛著她的同時,懷裡卻抱著另一個女人?


  陽光男孩知道自己錯了,哭著向Z道歉求她原諒,甚至動員媽媽與姐姐們一起求情。Z的淚水沒停過,明知男友背叛了自己,明知心口被深深地剜了道傷,痛不可抑,卻還是割捨不下這段感情。因為,她總還是記得男孩當初是那樣地愛著她,會背叛只因為她不夠好吧!因為她不是溫柔體貼的女人,是她的錯,不是陽光男孩的錯。


  有些人總是習慣先苛責自己,縱使那往往不是單方面的錯,卻總會在還在乎的時候,先怪責起自己的不夠好。總之,Z原諒了男孩,在男孩聲淚俱下拍胸脯保證再不會如此後。


  陽光男孩算是挺認真工作,所以有那麼點懷才不遇的感覺。離開公司後,去了市場擺攤,Z也在周末時去幫忙,雖然辛苦,雖然偶有埋怨,卻還是相信著陽光男孩總有一天會出人頭地。


  錢賺得不多的陽光男孩,並不懂得節省。用的、穿的,總喜歡名牌貨,甚至會嫌棄Z的穿著打扮不夠性感、不夠時尚,卻從不曾想過,Z是個美人胚子,而他自己除了有點陽光男孩的味道之外,卻不夠帥,身材也微胖……


  這個時候,Z才發現,當年的未婚夫雖然古板了點,不會哄她開心大笑,但也不至於讓她肝腸寸斷。陽光男孩或許可以陪著她笑鬧,可若真要依靠一生,行嗎?這樣的他們,如何能共組一個家庭?牢靠嗎?


  歷經了三年的掙扎,Z終於還是決定分手了,在很心平氣和的情況下。說起來也很無奈,當初他的背叛,眾人都以為Z會斷然離開,然而Z沒有,只因為那個時候她還愛著他,還放不了手。最後,當大家都以為他們穩定了,她卻反而放開手……


  有時候,我們會發現,眾人不看好的愛情,當事人反而愛得頗為堅貞,然後,當親朋好友都開始接受這段愛情,也願意給予祝福時,當事人反而瀟灑地宣告:我們要分手了!


  本以為,Z的這段愛情也算是結束得圓滿,她的心情沒有太大的起伏,兩人之間也沒有大吼大叫、沒有撕破嘴臉,陽光男孩甚至還哭喊著:「我愛妳!我會等妳!我等妳兩年,等妳回我身邊!」


  Z說,男孩還不夠成熟,如果兩年後,他真的可以有所成長,那麼或許她會考慮再和他在一起。男孩的啜泣不捨聲猶在耳邊,不久後,男孩的網誌裡就出現另一個女孩的蹤影。兩年的承諾,在現實的考驗下,實則不到兩個月。


  在男孩的日記裡,寫著,他從不曾遇見這麼美好的女人,他甚至害怕女孩不肯接受他,頗有創意地寫了一封毛遂自薦信給女孩,只為了搏取女孩的垂憐。Z看到了,笑了,心想,也罷!反正就這樣吧!雖然男孩所寫的情書都那麼眼熟,跟當年寫給Z 的字句差不多,但Z也不在乎無所謂了。


  沒想到,來了一記回馬槍,殺得Z措手不及。


  陽光男孩打了電話過來,不是想重敘舊情,只是告訴她:「那個……電腦當初說好一人付一半的,但那一半的錢妳沒有給我,那時我是不在乎,但現在……不知道能不能補給我?還有……之前送妳那個名牌皮夾的時候,感情已經很淡了,不知能不能把那個皮夾寄還給我?我想拿去網拍換點錢……」


  當Z告訴我這件事的時候,我驚詫莫名,隨即跟她說:「還給他!做人要有尊嚴,他既然敢開口了,就都寄給他!」


  Z笑了笑,說不必我提醒,她早就把電腦的錢匯過去,也把皮夾寄回了。同時,她還附了一張短箋,上頭氣慨萬千地寫著:以前我送你的東西,若不要的話就直接丟掉,千萬不要寄回來給我,因為我不想回收垃圾!


  我忍不住想為Z大聲喝采,幹得好啊!這男人若還有那麼一丁點羞恥心,他應該慚愧得抬不起頭來了吧?雖然我挺壞心地想著,他會嗎?會嗎?會嗎?呵。


  情人之間,在當初付出的時候,若是心甘情願,何必在分手後斤斤計較呢?我記得大學時,有個同學的朋友,在和男友分手後,收到男友寄來的一封通知信,上面清楚仔細地記載著他曾經送過的每一樣禮物,並註明價格,要求她賠償。


  喔,我的天啊!坦白說,或許有些女人會貪戀男人的財物禮品,但並不是每個女人都如此,好嗎?如果一段情結束後,要落得這種論斤秤兩的下場,那麼我會說,這段感情、這個人簡直是爛到了極點!


  說難聽點,有形的是這些有標價的禮物,但無形的青春和心神呢?要怎麼算?好吧!你曾經講了十次笑話逗我開心,值十萬元;你曾經背叛我一次,值廿萬元;你在床上賣力取悅,值五萬元;你和異性有說有笑卻對我不耐煩讓我掉了一公升的眼淚,值八萬元……要這樣算嗎?這價錢還只是我隨意胡寫的,每人的標準不同啊!各位!


  我始終覺得,無論是男人或女人,都有最起碼的尊嚴,也要給予他人最基本的尊重。兩情相悅時,你跳我就跟著跳;兩造翻臉時,你跳我不跳沒關係,甚至還要補踹一腳,是這樣嗎?這就叫做愛情的結束,叫做分手?


  今天的故事,是陽光男孩對Z這麼做,我相信在世界的某些角落,也有女人如此對待分手的另一半。所以,我不想對男性或女性扣下任何帽子,畢竟有好男人有壞男人,有好女人也有壞女人,無關性別。


  我想表達的,只是對待愛情的一種態度。愛情結束了,沒關係,可以躲在棉被裡哭,可以找好友酩酊大醉訴苦,可以呼天搶地咒罵對方下地獄,然後,別忘了擦乾眼淚,謝謝對方曾經愛過你。畢竟,當時的情感是真,雖然,現在的傷痛也是真,但不必要放在天秤上再去計較。


  怕就怕,當初的付出看似心甘情願,但其實都隱含著渴望回報的期待,發現事與願違後,就開始怨懟不平,向對方討債求償。


  我常在想,陽光男孩會不會在多年以後想起Z,然後感到不安?對於有那麼一點反省能力的人來說,如果曾經傷害了人,總是會感到懊惱遺憾的,不知陽光男孩會不會呢?但可以確定的是,Z不會再懷念這個男孩了。


  愛情結束了,既然已經什麼都沒有了,那麼,不如留下一點懷念吧?畢竟,傷痛會過去,回憶總是美好。多年以後,回想起曾經有過的一段甜蜜,兩方都能無怨也無憾的想起對方,不也很好嗎?畢竟,說穿了,就是緣份淡了點而已。


  愛情可以結束,因為不愛了就是不愛了,勉強不來。但至少,留給自己一點尊嚴,也讓他人給你一些尊重,才不會在半百之後,回想起年輕時代的愛情,羞愧得抬不起老臉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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